主題: 夾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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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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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機器堆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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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D3STYPER
請不要讓這個小生命誕生, 因為將會是個悲劇, 寧可痛苦一陣子, 也不要耽誤一輩子!

也請女方直接去警察局備案, 未滿18, 準強姦罪, 公訴!

從前依照陸海空三軍刑法, 唯一死刑!

現在, 讓他去礁溪軍監爽一下, 算剛好而已!

竹本兄, 這是在下的絕對建議 !!


+1
敢作要敢當....不能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
如果一開始就很有誠意的解決...那還可接受
擺爛不理 ...就付出代價吧
女方未滿18歲+男方軍人的身分 => 要當很久的兵

至於無辜的小生命...雖然是一個滿慘忍的抉擇
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衝動 , 讓自己和小孩留下長時間的痛苦
舊 2005-03-22, 02:40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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