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夾娃娃
瀏覽單個文章
knsm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北縣
文章: 328
我會建議 女方 把小孩拿掉是因為
女方未滿18還是 高2在學學生 ,男方 當兵中
且據女生的說法 男生是乎不愛女生,(瞇之聲;要是男方愛女方 怎會拖到12周了還沒任何的處置)
所以即使雙方結婚 ,女方休學把小孩生出來,也未必幸福
女方是考慮過 獨自扶養小孩 但 一個未滿18的小女孩,要養另一個小孩
但這對女方 的未來發展 生涯規劃,是乎不是那麼理想
所以我才會提出夾娃娃的 處置方法
2005-03-22, 02:10 PM #
26
knsm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knsm
查詢knsm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knsm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