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akuentw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572
我是樓主,回到問題的根本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我的疑問是由憲法延伸出來的。
如果拿兵役法來抵制憲法這是不可能,這是基本法學常識,更別說拿兵役法來解釋憲法。
這只是一個理性的討論,重點是在"義務"這個詞,而不是"兵" "打戰" "槍"等
現在許多替代役的工作內容,也不是只有男性能勝任。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5-03-20, 07:55 PM #6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akuentw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