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脆去抗議為什麼身分證上規定要貼照片算了!!
現在整形技術那麼發達,天生長的像的人也不少.萬一有人利用長的像的這個特點,又跑去整形,整的和被害人一模一樣,再去犯案,那豈不是陷人於不義嗎!!
所以,根據以上這種可能性,這些人權維護團體應該堅決反對政府以及任何機構單位要求民眾在任何證件上貼附照片.
同時,照相機,攝影機都要列入管制,嚴禁任何非必要的使用.
鉛筆,毛筆,原子筆,水彩筆也都要列入管制.
電視節目上,所有出現關於人的影像,通通要打馬賽克,以防患未然.
要保障人權,要莫名奇妙.要稿的歇斯底里,就要這樣搞.
我們可以才大聲的嗆聲"我們是人權國家!!"
然後,外國人就說"好個神經病的人權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