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剛剛出車禍了 再來我該怎辦??
瀏覽單個文章
change88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1,234
既然有筆錄
有驗傷醫生開證明
先不要修
到原廠估價拍照留證據(機車要辦出險 問機車行 強制險也會賠人受傷的部分 收據要留)
半年內要和解或提告訴(否則權益喪失)
基本上
除非他一點都無過失(緊急變換車道無打方向燈怎樣都說不過去)
之後可以上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可能還會等肇事鑑定委員會鑑定
最後如果要上法院
我猜法官用一條 "應注意未注意"
這樣雙方都有責任
如果不和解
我猜就等宣判過失傷害罪吧
2005-03-20, 02:12 AM #
37
change88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change88
查詢change88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change88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