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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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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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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之前的作法,是印股票、換鈔票,弄到鈔票以後,把錢搞到大陸去。


而且,把業績搞好,炒小支的股票(股本小的),搞大之後,把錢弄掉,掏空公司,這種方式,我想以後可能會再搞一次,大概還是一樣的手法吧! (台灣的股民真的是很可憐啊 )


PS.
1.
這種作法,應該有“詐欺”的嫌疑!

2.
提示:威x電
舊 2005-03-19, 01:21 P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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