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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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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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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有無使用照相機或蠟筆將現場註明或存證?
這時候就要打電話請交通分隊的員警過來,
他們會幫雙方製作筆錄及錄音,

然後責任歸屬是由台北市交通大隊所屬的某單位 (地址在北平東路附近)交通事故鑑定報告來判定。
 
舊 2005-03-19, 01:06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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