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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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ijl
只顧對方好的愛是好, 但是也只能用在對方對你也有相同的心
妳會對要動刀砍你的人講理嗎?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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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了?!
職場上都說 "用人不疑, 疑人不用"! 而 "婚姻" 竟是要娶個懷疑你是不是真的愛她的人, 或是要去嫁個妳懷疑他會不會變心的人, 來共組一個家庭!?
婚姻是兩個人的身與心的結合,
捨不得心的付出, 那就不需要談及婚嫁;
談及婚嫁還有這點猶豫, 那實際上可以算了!
能夠無怨無悔付出的, 只有父母對子女的愛,
不然就 "養狗養貓, 買房子, 開賓士會比較實在一點"
我要說的是: 愛有很多種, 但方法只有一種- 付出.
能 "我愛你願你也愛我" 是婚姻.
求 "我愛你及你要愛我" 是契約;
要 "你愛我我才會愛你" 是買賣.
怕 "你愛我不如我愛你" 是刑罰!
貧賤夫妻百事哀是很可憐, 還沒婚就要擔心以後誠可悲, 那不如不結 => post 文之本意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