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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該掛誰名下?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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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
wmh
對一半
民法雖然這樣規定
但是真的打官司時是可以舉證的
例如:
男方每天辛苦工作,女方每天坐吃山空,當大小姐!
要是你能確切舉證的話(難就難在這裡),
分錢時是不必付給她半毛錢的!
因為身邊就有這種例子,男的很有錢,女的拿老公錢去養小白臉,離婚時一毛錢都拿不到!
也就是要打官司吧,我這位長輩朋友不只房子連生財工具都被賣了,根本沒錢去請律師,不過現在站起來了,一個人帶幾個小孩,另外一位醫生老婆也是跟人跑,跑之前用他的名義開幾百萬的支票,離婚後債主找上門才知道
2005-03-14, 06:44 PM #
52
ping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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