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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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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弟觀點理,
愛情是至高無上的,凌駕於倫理道德與法律之上!
愛情是自私的(不管對自己或對對方),
用電腦觀點來說,執行程序永遠是排第一的!
但是重點是,你的決定是不是建立在愛情之上!
例如樓主只是想試試看,那就是還沒愛上她(也許時間或時機未到),那就停止吧!
今天要是已經愛到她,那就不顧一切的去追吧!
不必顧慮她男朋友,女朋友(男朋友)沒顧好被追走絕對絕對是沒緣分或是他(她)自己的問題!
即使對方已經結婚,要是真心相愛,也是得搶過來!(呵呵!這句話一定被公幹,"真心相愛"的定義是至死不渝的愛)
只是現代人對於"真心相愛"的定義已經不是至死不渝的愛,
而是真心想做愛,或是真心互相****!
要是樓主是後者的話,就得抱著隨時被砍死的決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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