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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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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台灣中小企業職位本來就不是屬於分工很細的專業工作,甚至每個人都會想要有第二第三專長等,以增強自己的競爭機會。
一般資方大都會要求各人能力專業或學歷等,身兼數項功能以求工作表現和業務業績。
由於競爭壓力勞方通常會接受非合適自己本身的工作條件和環境,無奈於現實環境妥協之下,損害到自己本身的健康。
只可惜本台灣國對於勞方的照顧及法令不像先進國家一樣,如日本公司會有過勞死撫恤辦法之類,雖說也只是亡羊補牢。
發生這樣的悲劇實在令人感到嘆息,但想想又還是有許多人仍然在這樣類似的環境中持續工作。
這樣不禁會使我們重新檢視什麼是人生價值呢?
物質的享受?(想成為有錢人)
他人的尊敬?(成為名人或好人)
為別人而活?(犧牲奉獻)
大家都這樣子過?(不知為啥活著)
其它?(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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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單 就 是 生 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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