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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rt86sa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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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134
容納不下~繼續

引用:
作者kog781
這世上本來就沒有什麼人是聖人的,每個人做什麼事不也是為了私慾
包括用盜版,你用盜版這不是什麼丟臉的事
但用盜版還罵其它人用盜版是敗類,那你是在罵你自已呀

呵呵,從這段話就知道你有多墮落,那些被稱為是聖人的或是有好名聲留下來的人,從沒說過自己是聖人,只是一直以成為聖人為目標而不斷努力,當然你又要坳怎麼證明,人都死了,也許他們做過很多壞事只是沒記載下來......
所以我才說重點是那個故事的真實性還是那個故事給人們的啟發,每個人都可以選擇努力成為聖人,或是安慰自己這世界上沒有聖人,理所當然,你就是後者囉。
吃不到葡萄,就說葡萄酸,不管你如何安慰自己,仍改變不了愛用盜版的人是敗類的事實,你可以儘量指名道姓的罵啊,根本不會痛啊,就算被所有人都說是敗類,只要自己不是就可以了,何況你還只能說服得了你自己。
好笑的是本來都沒指明說誰是敗類的,倒是有人一直跳出來承認,還說了一堆證明自己是敗類的話,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引用:
作者kog781
我看你是詞窮了回答不了吧?
試問新選組生活所需,是自已辛苦工作得來的呢?還是搶來的?

那還不叫回答喔,想幫你留點面子都不行,要對白癡的發言作回應真是無力啊。
白癡也知道不是搶來的,也不太算是工作得來的,是同理念的志士還有金主互相扶持的,請問你是不是白痴,請問濫用暴力去搶的人會有紀念碑還是博物館嗎,你是不是該去看個醫生比較好。
連這樣蠢的問題我還是直接回應了,你就是辦不到,不過那也是沒辦法的,你也回答不了。
引用:
作者kog781
比不上你啦,一邊自已用盜版,還一邊說我雖然用盜版,但是那是不得不用,所以別人用盜版是敗類呀,但我不是呀,這種無恥的事,我還真看不下去咧。就好像一邊無恥他人強姦女性,但自已強姦就是不得不**,這種無恥的說法,還真是聽了會吐呀。莫非你也要跟我說,強姦也有分愛姦與不愛姦之分呀?你這敗類的論點,真是丟盡人類的臉呀

你當然比不上我啊,你簡直不敢相信有人可以有良好的品德,想必你一定把別人罵你無恥當成是稱讚吧,竟然用如此對女性極為不敬的話來比喻。
本來就有人因為車禍或意外腦部受損,或是天生的激素分泌失常,而無法克制自己那方面的衝動,這是真實存在的案例,我們老師的一個表姐,車禍復元後,看到男人就會克制不住,家人都覺得很難堪,但那是沒辦法的,這不就是差別嗎,你不止無知,還無恥到了極點,但是不管你再怎麼坳,有原則的真理是不會被動搖的,你這麼無能,只是為了面子ㄧ坳再坳,立場一變再變,連大惡人也作不了,只能作個想做壞事卻又不敢做的人,人類的臉真是被你丟盡了,因為你是個禽獸,也希望大家都跟你一樣,之前是你自己講每個人做什麼事不也是為了私慾,只為了身體本能的欲望生活下去,不就和動物沒甚麼分別,可悲啊你,講愈多話愈證明你的腐敗和墮落......
引用:
作者kog781
那總比你口頭說不算違法好的多了,不違法你說了算嗎?
照你這樣說,任何犯罪的人,只要口頭說不違法
不管法院判決為何,通通可以不算嗎?
就好像你說的,你用盜版,但不愛用,你口頭說了就算嗎?
到底有沒有法律常識呀你?

又開始無中生有了,我何時說甚麼不違法啊?
我的意思應該是說有殺人就是殺人,沒殺人就是沒有,這不是說說就能算了,不要以為你是個禽獸,別人不說你就不是了,就算冤枉卻被法院判有罪,只要自己是清白的就不愧對任何人。
我看我們兩個對法律常識的定義不太一樣吧,你是只要不違法,做甚麼骯髒的事都可以,還要否認嗎,為甚麼你自己說:每個人做什麼事不也是為了私慾,可是你不敢作,還不就是怕受到制裁,而我是尊重立法的本意,守法不是因為怕被懲罰。
引用:
作者kog781
從來也沒看過像你這麼無恥的人,你自已也承認了你用盜版了,那你前面那一句,『所以我不用盜版支持原版』是來搞笑的嗎?
你所謂你是站絕對正面的立場講話,那是沒什麼不可以,但你沒忘記你講的敗類也包括你自已嗎?你若是承認你用盜版,那你就是敗類沒錯呀。我站的立場很簡單明確,要罵人用盜版可以,但至少也要以身做則吧?自已都是用盜版了,還罵人用盜版,還要說自已用盜版是不得不用。法律上有不得不用的盜版所以無罪的條文嗎?

用過盜版的人不管有沒有資格罵愛用盜版的人敗類,愛用盜版的絕對已經是敗類就是了,這點我同意,所以你也是敗類,愛用盜版的人是人渣、敗類,超猥瑣、無恥的,所以你這就是在說你自已呀。

這有甚麼好不敢承認的呀,我就曾經被騙買了仿三菱code的片,這樣就是用過盜版了喔,我說我沒用過盜版你會信?別假惺惺了啦,不用盜版支持原版是我的心態,你的操守如此之低,怎麼樣都改變不了你那悲屈的形象,你已經是這種人了,還瘋狂宣傳讓大家都知道你是這種人,真是....無恥到最高點啊。
你站的立場現在大家都知道是為了面子了,法律當然有用過盜版被判無罪的判例,不~是根本沒判吧,我喝過沙士的仿冒品喔,來抓我啊,你坳的濫不說,還瘋狂罵自己...
多罵幾次啊,跟著我說一遍,愛用盜版的人是人渣、敗類,超猥瑣、無恥的,你同意那以後就不要欲蓋彌彰的改裡面的字,罵誰都可以啊,只會罵到愛用盜版的人,也就是你,為甚麼呢,因為你之前說沒有愛用和用過的差別,你自己說的話你一定同意,現在你又同意我說的話,那既然你一定用過盜版,那你一定也同意你是人渣、敗類,超猥瑣、無恥的。
所以說,自作孽不可活,我可沒同意你說沒有愛用和用過的差別喔,但是我不反對你說任何話,因為事實證明都罵到你自己,真是搞笑,當然你也可以盡情的誣賴或操髒話,指名道姓喔,反正我又不會痛,罵不到我啊,你只能安慰你自己。
引用:
作者kog781
問題是托人代買也一樣是硬坳呀,早說了難道說有托人代燒就可以了嗎?你自已燒片難道犯法嗎?但你認為托人代燒就可以為其合理化的理由了嗎?

你自已說動畫代理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就代表他們可以告了不是?那就代表不能賣了不是?那我前面不認同二區正版不能賣,我也沒說錯呀?二區正版不能賣?動畫代理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誰說不能賣?好吧,目前法律上解釋賣二區正版違法,難道用托人代買的理由,就會變的不違法了?違法的就是違法,難道給你硬坳就會變成不違法的嗎?

上面就說過了是兩碼子的事,但是立意良善不管從甚麼角度解讀都沒問題,會請人幫忙買回來,有支持創作人心血的心吧,那你買了原版片請別人幫你備份有甚麼不可以,是你自己要用的就沒問題了,說到底你還是在坳,還坳不贏,我光用一個觀念就能回答你了,那就是尊重創作者的心。
請注意,賣是有營利行為的喔,請人買東西回來不算吧,所以說你是在硬坳,而且你不是愛鑽法律漏洞嗎,還說甚麼鑽法律漏洞是合法的手段,怎麼現在又說違法的就是違法啊,再一次證明你是只要坳就可以的。
不能賣是指有這個規定,你還真是搞笑耶,那現在還是有殺人事件持續上演,誰說不能殺?代理商要告的話,碰到你這種愛鑽法律漏洞的,只要說是賣掉自己之前玩過的二手片就沒事了,但是你是這樣的嗎,一下子違法,一下子又不違法了,立場變來變去;坳來坳去,你還不就是這樣。
引用:
作者kog781
有人看不懂國字啊,日版跟亞版是不一樣的。
我已經提出證據
http://home.pchome.com.tw/good/mind8643/BAHA/BAHA1.gif
http://home.pchome.com.tw/good/mind8643/BAHA/BAHA2.gif
看看我抓圖的內文,『亞版跟日版印刷的差別』,
巴哈的網友已經提出了證據,證明是不一樣的,但就是有人要裝作沒看到。
『亞版跟日版印刷的差別』這幾個字沒看到嗎?莫非真是有人看不懂國字嗎?

你提出的證據那不叫有差別,有差別應該要是封面美術設計不一樣吧,現在還有亞版背面說明文字是英文的,那也和日版沒差別,這種變化,單是日版遊戲片就有了,你沒買過原版電玩遊戲片你當然不知道囉,很多遊戲都有初回版和隔幾個月後除過蟲的版本,像以前PS上的女神戰記就是。
抱歉啊,電玩知識淺薄的你好像都無法講些甚麼,就拿巴哈的網友說的話來講好了,他自己也說了:或許有人會疑惑這有啥差別,老實說根本是鑽牛角尖,巴哈網友也說他是用誇張的比喻,這樣的話高雄坎城影院上映的功夫也和星光影城的有差別囉;在秋葉原買的櫻花大戰3日版和台灣我家遊樂館買的櫻花大戰3日版也有差別囉,我家賣的日版有送海報和馬克杯,日本零售店也常會附贈精品,當然送的東西是不會一樣的,可是價錢一樣耶~~
你到底看不看的懂國字啊,其實你這裡坳的手法跟你之前坳的戰場上殺不殺人一樣,簡直阿Q到了極點。
引用:
作者kog781
我看沒常識的是你吧,簡直要笑掉人的大牙
不管是亞版還是日版,通通都是原版的,只要你這個版本
有付出版權費,他就是原版,不管亞版還是日版都是原版
而你的原文『沒見過有哪個買原版遊戲的人去買日版』
買原版遊戲的人那是一個名詞,這樣的人會買亞版,也有可能選日版
有誰沒事去買兩個相同內容的遊戲?
問題是,你是說有亞版就不會選日版,事實證明愛買日版不愛亞版的人還是很多的。
也許這些人要求高了點,但不代表這種人沒有呀。

真好笑,你直接硬坳的情形愈來愈多了,日版在法律上可不是原版耶,還有你之前說出租版和試玩版也是原版那才真的是超爆笑,怎麼現在你又不講法律了啊,你的立場還真是薄弱。
明明少的可以坳成多了,黑的可以坳成白的,直接捏造起事實來了啊,那你的證據在哪?
我可是拿的出亞版台灣銷售成績概況的,這是公開資訊,你不知道代表你無知,無知又愛坳代表你無恥,當然買的人一定會有,就像沒人願意一直被人戲謔,但還是有這種人啊。
引用:
作者kog781
我看真正沒知識的是你吧,莫非你要說出租版本的VCD和DVD,還有遊戲的試玩版都不是原版?
你到底懂不懂原版的定義呀?付出版權費所壓製出來的就是原版
誰跟你說出租版本跟試玩版禁止買賣,就代表他是盜版?
跟不懂法律還要硬坳的人說法律還真是夠累了

那些本來就不是原版了,你真是無知到了極點,跟你說了事實你不信又不自己去查。
出租版本就是出租版啊,試玩版就是試玩版啊,你自己不是都這樣說了,請不要那麼智障好不好,早說了你這樣的舉動是欲蓋彌彰,你可以以後都把那些你說的原版片都稱呼為原版啊,不要只會坳,身體力行好不好。
可笑啊可笑,一樣是原版的為何不能賣,跟不懂法律還要硬坳的人說法律還真是夠累了
舊 2005-03-13, 04:11 AM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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