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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ks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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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7
個人建議
傷害確實可以告,兩個四十多歲和一個六十歲的老伯"互毆",是白痴都知道誰打誰...更何況你有驗傷單,而他們只是"說"內傷,你想法官會相信誰。

傷害罪確實是賠錢了事,就算上了法院,也會盡量要求你們雙方和解,不可能會被判刑的。

停車問題建議去鄉鎮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然停車問題一直無法解決,畢竟是鄰居,大家總是會碰面的,每天為了停車問題惡言相向的也不好吧!
     
      
舊 2005-03-12, 08:28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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