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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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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pingua
我發覺我說了老半天你還是看不懂我的話,好像是為辯而辯,答案都在我之前的回文,你一直在原地打轉大概是我表答能力太差

同理可證,你也看不懂我的話呀
我把重點點出來

1.有問題的男人或女人,定義在那?誰決定?請尊重每個人喜歡一個人的權利!!
2.自已的錯自已承擔,就算不同情,至少也別落井下石說人活該
3.犯過錯,不代表他沒有機會悔改。社會普遍不相信有前科的人,這種壓力,正就是他們日後會再犯罪的其中一項原因

如果你一直沒有認清這三個重點,你再怎麼講,也只會陷入這三點的死胡同轉不出來
舊 2005-03-12, 09:52 A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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