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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師愛上毒蟲 離散收場 王己由/特稿
梁詠琪扮演的大律師,愛上她的訴訟當事人「古惑仔」劉德華,這部香港電影「龍在江湖」的情節,沒想到,在現實生活中上演,有多次毒品前科的男子黃銘俊,當初就是委請前妻王雅慧擔任辯護律師,兩人才因此結識,進一步相戀、結婚。
愛情,經常成為傳誦的話題和故事。當愛來臨時,往往讓陷於熱戀中的男女不可自拔,什麼愛情是不分身分、地位;什麼愛情是盲目的…惟有身歷其境的人才能體會。
就黃銘俊和其律師前妻王雅慧來說,一個是世人眼中的「毒蟲」,一個是捍衛人權、法律的執業律師,兩者間會蹦出愛的火花,任誰都難以置信,要不是黃某昨日持刀,砍殺前岳父母,猶如電影般的情節,才活生生呈現在世人面前。
黃銘俊,原名黃國龍。他曾因毒品案被判刑二年四月,八十九年九月十八日服刑完畢。他在入監服刑前,另外被控在八十六年間,涉嫌幫助販賣安非他命毒品等案件,這件幫助販毒案,一直到他前案執行完畢一年多後,桃園地院才在九十一年二月廿七日,一審將他判刑三年五月。
曾經吃過牢飯,失去自由的黃國龍,一審時,並沒有委任律師,而是由公設辯護人代為辯護,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後,害怕再度入獄的他,才花錢委任律師代為辯護,這位律師正是後來成為他妻子的王雅慧,期間,為尋求改運,還在九十一年七月卅日,更名為「黃銘俊」。
九十年二月八日,才登錄執業的王雅慧,接下黃銘俊的販毒案時,執業經驗才一年多,王雅慧執業的資歷雖然有些「菜」,可是經過她的認真辯護,黃銘俊的幫助販毒案,最後依「牙保禁藥罪」(意指仲介他人買禁藥之意)判刑六月,還可以易科罰金。
從要入監服刑的三年五月刑期,打到可以易科罰金的半年刑度,王雅慧這件官司,雖然沒有以無罪收場,但從律師的專業角度來看,算是非常成功的辯護案件。
歷經這場訴訟,原本只是訴訟當事人和委任辯護律師關係的黃、王二人,也從訴訟期間的「革命情感」,在日久生情下,進一步發展出情愫,之後相戀、結婚、生子。
二人的相戀、結婚,原本可以成為一段令人稱誦的愛情佳話,遺憾的是黃銘俊沒有浪子回頭,維繫住原本就不被看好的婚姻,最後以離婚收場,昨日更犯下兇案,造化的弄人實在讓人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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