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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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htse
可以追繳 ...
現在不就如中間沒交錢, 要恢復健保身份看病, 得把欠的那些日子交上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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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樣的制度造成某些人出國生了病,跑回來繳了幾個月的健保費
就可以在台灣花一點點錢把病治好 然後等治好後又拍拍屁股繼續到國外生活去.......
我認為如非經濟上的因素(失業....等)而不想保健保的人 在未來想再次加保時
必須收取一定的罰金 來遏止由人有保就保 不想保就不保的惡習......
既然年輕時嫌健保爛不想保 就不要等老年毛病多的時候才知道健保的好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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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htse
原來大家都很清楚啊
問題出在醫院
但是那些阿斗竟然往百姓身上開刀
不能制衡醫院
百姓要活受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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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 藥商、醫院後面通常有民代撐腰
小小的健保局怎麼敢找他們開刀...
一般民眾在那些民代眼裡只是在選舉時才需要服務的對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