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dnj
建議是賣家把匯款資料直接留在yahoo系統發出去的那封信...
這樣比較不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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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一定要這樣做........
並且加註:
﹝買家權利須知﹞
若不是YAHOO系統所發得標信中的帳號(***),可能是詐騙集團所為,請勿匯款。
並且認明此我的EMAIL(***)。若有疑問,請撥手機聯絡(***)。
有很多經驗的賣家,一定會把帳號留在上面或者留在"關於我",並會註明注意事項。
曾經就有一個案例,
騙家先向賣家下標一個LV包包,然後匯款的是向騙家(另開賣場賣東西)買東西的買家,
就是因為騙家給的帳號是LV包包賣家的帳號,而向騙家買東西的買家,就會匯款給LV包包的賣家,
而LV包包賣家以為有錢進來並核對帳號無誤,就將LV包包寄給騙家。
這中間可能騙家會說我轉帳時,弄錯對象多轉錢,請賣家退給他。
就是利用這種移花接木手段,當匯款金額不同時也要注意,就有可能是這種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