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
http://news.msn.com.tw/bcc/viewnews.asp?newsid=1674567
美國首次有人因為自網路下載盜版音樂與電影而被法院判罰
【2005/3/9】
美國首次有人,因為從網際網路上下載盜版的音樂與電影,被判處有罪,並且受到處罰。 據報導,被告是一名「亞利桑那大學」的學生「哈利瓦」,他在法庭上承認,自己的電腦中擁有「未經授權的音樂與電影複製品」;據報導,「哈利瓦」被判處20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以及5400美元,合台幣十六萬六千多元的罰款;除此之外,法官還要求他要上「智慧財產權」相關課程,並且禁止他使用電腦交換軟體。 據檢方表示,由於「哈利瓦」被查到的時候,只有十七歲,檢方姑念他未成年,所以交由州立法院處理;如果交到聯邦法院去,只怕「哈利瓦」所受到的處罰會更重。
真厲害
找17歲的人下手
好奇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被抓的
PS: 在其它網站沒看到這個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