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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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p2
電影產業
看過[雙朣]幕後[過境]嗎
再台灣拍電影.多可憐阿
借不到警車.自己做.下場是被開罰單
理由.違反商標著作法.為啥
警車圖案太逼真
導演還說乾脆[鴿子]改成[雞]好了
就是要為求逼真.才一模依樣阿
拍戲被開單
理由是
沒跟警政署報備
結果[台灣龍捲風]輕易的要槍有槍.要警車有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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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看過某電視節目中有提到,美國紐約市警察 NYPD 其中的一項任務就是接受電影、電視公司的申請,可以提供相關道具及封鎖馬路提供拍攝場景。
台灣也不要自欺欺人說什麼振興國片產業了,能好好代理好外國影片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