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停車費20元預期要罰錢不合理
瀏覽單個文章
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我是覺得停車費不應視同違規罰緩,應該視同費用。
也就是跟電話費水費那些是一樣的,可以加計利息或其他費用,但不應該以交通罰款名義來罰款。
也不能一開始就假設民眾逾期就是刻意的。
2005-03-03, 10:31 AM #
14
GOLDHAN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GOLDHAN
查詢GOLDHAN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GOLDHAN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