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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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dddada
看了第一篇跟後面的 對方應該沒有"關起門來恐嚇顧客" 吧 小心對方告誨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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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nzcym
" 自為是的老闆馬上找了一夥員工怒氣騰騰的準備圍殺顧客 , 員工也不知死活的又是要顧客報上身份 , 姓名 , 職業 ..... 還要搜查顧客的照相機 , 抽出顧客的底片曝光 ..... 最後折騰快一個小時 , 一夥人把顧客的數位照片全部看光才心不甘情不願的放人 , 臨�**椓臕凗U客到停車場抄顧客的車牌號碼 . 這點就更可笑了 , 不准顧客拍照樣品自己卻跑去抄顧客的車牌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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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些行為加起來算不算 "關起門來恐嚇顧客" 呢 ?
四五個員工怒氣騰騰的圍著顧客半個~一個小時 , 要求顧客講出一堆私人資料 , 看光顧客的數位照片 , 等在停車場抄顧客的車牌號碼 , 只差沒把門上鎖打人砸相機了 ! 這大概是公安局 "歡迎顧客" 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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