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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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opy
嗯......你可以問問你朋友是不是當初那位總經理已經
說過很多次不要上班時間上網或是用MSN呢???
只是沒有資遣費是過份了,但是我記得『好像』違反
公司規定或是使公司蒙受損失的資遣對於遣散費是有
相關規定的吧∼可以去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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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台北市的公司
這就是重點阿 重點是除了面試時 老闆有說過 以後上班時間不要上網外
以後就沒在提醒 或者是任何的警告 是完全沒預警的
而且剛進公司時候 老闆說 現在給你這個底薪 過了三個月的試用期間後 會在加薪
他對其中的三位女員工說過
但是呢 後來她們去找老闆談加薪的事情 老闆都說 他根本沒說過這樣的話 就這樣把她們三位打槍了
她們又沒錄音 只能說 老闆的"記性"不好
真扯 我看他以後對新進員工應該都會用這招賤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