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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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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riovolt
如果沒執法人員在場, 光是他們一堆人查看數位相機就應該可以告他們了, 直接找律師吧. 美國唯一的好處就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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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一下我PO的新聞LINK哦....
呵 連媒體在場都敢亂來了
引用:
作者nzcym
CM 南加分公司是不是國營企業員工轉業我不知道 , 但是根據我親戚的描述是他們臉上殺氣騰騰衝上來 .
我想是裡面的員工還以為他們是在台灣/大陸開店 , 仗著人多勢眾當場給顧客擺臉色 , 大概下一步就是準備捲起袖子拉下鐵門開始動手打人 . 不過四五個人圍著一個手無寸鐵的顧客 , 扣留搜查至少半個小時 , 這已經構成恐嚇罪的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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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不高興?
請找媒體來報導吧
最近應該會很熱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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