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幾年前?好像國稅局能要求補稅的年限只有5年吧?(好像不確定)
如果樓主看的漏報的所得所屬年度是10幾年前,那應該是10幾年前配發的緩課股票樓主母親一直沒賣,到前年因為賣掉了或是送存集保等轉讓或是前年該股票有辦減資或取消緩課等等原因所以併入前年所得申報。
樓主如果能有疑問可以看是哪一家的股票,打去他的股務代理部問,問一下是否有開立此張憑單(有可能因為樓主母親留在股務代理部那邊的地址資料還是10幾年前的所以沒收到),有的話順便更改一下地址並請她們將前年起所有憑單都重寄一份給你。
至於怎麼查股務代理部是哪一家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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