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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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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bin123
上次的電漿電視我是站在批評消費者的一方,不過這次我覺得消費者沒錯,既然敢打出買貴退10倍,
被抓包就活該倒楣,不過貪小便宜還是不好啦!!


所以我覺得這中間的差別是,電漿電視的案例,自已想撈好處就算了,還上網要大家一起來撈,擺明就是想逼商家破產跳樓,結果後來商家不認賬也是活該,如果當初他只有自已去撈,那商家發現之後,自已認賠給他電漿電視,說不定第一個發現的人就賺到了。

貪小便宜雖然不好,但適可而止,不要太過份的話,那會被非議的機會也少一些
舊 2005-02-24, 09:32 A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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