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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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nghsien
我個人覺得"最後一哩"應該不算是全民共有的,假設我的錢多到爆
我去跟政府買全台灣所有的水溝,政府經計價之後賣給我了,全台灣的水溝當然歸我所有
這時就不能說水溝是跟全民收錢經過數十年建設而來,歸全民所有了吧,畢竟我已經買下來了
所以如果當初政府已經把設施賣出去了,當然是歸買方所有,這就是國營事業必須存在的主因
關係到人民之民生必需者,就算虧錢,國家還是必須負擔,民營化只是換了個老闆
事業本身的性質是沒有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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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說的沒錯.
萬一真的通通賣掉了. 那就沒話可講, 現在水溝可是 XX 財團在管, 萬一你不付錢, 很抱歉, 你家的汙水沒有資格排放.
不過這邊另外一個比喻大家可以考慮看看:
網路基礎建設 = 高速公路
中華電信 = 高速公路收費系統 + 大型客運.
今天政府打算賣掉時, 剛剛好不小心把高速公路收費系統跟大型客運系統同時賣給了同一家廠商.
可以預見的是:
1. 根本不可能有其他廠商生存下去. (此樹是我栽, 此路是我開.... 留下買路財)
2. 這家財團可是肥死了...
3. 國家的運輸命脈倒退 20 年. 因為它可以隨便定價格. (你該不會認為它會本著服務的精神來造福人民降價提高品質吧 ?)
4. 大家努力尋找替代方案. 不過這家財團應該會想盡辦法讓這些替代方案被法律禁止, 反正我紅包多, 隨便關說. 全部立委民代通通收買也沒問題
真心希望. 國家不是用這種方式把中華電信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