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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這是一個非常自私的做法. 是的, 嘉樂福在對待客人的態度是有待加強, 但是沒有人或公司喜歡備吃豆腐或北楷油吧?
有一些人認為$1500是一個小錢, 但是當這是$5000, 或是 $15000, 甚至是$50000時, 那要如何?
嘉樂福的這項政策是一項行銷, 可是也是一項民眾福利. 有人認為家樂福應該要限制退差價的件數為一件, 但是當有人買了2瓶可樂要喝時, 是不是那買可樂的人就應此倒楣? 只能退一瓶的價差.
當許多人都和樓主做同樣的事時, 家樂福勢必會取消此項政策或是做出一些不方便的調整, 那是不是應少數人的利益而犧牲了大多數人的福利?
消費者應該有消費者的權利, 但是消費者也應該要尊重賣方. 付錢的絕對不是大爺, 也不可以有吃店家豆腐的心理. 不然付錢買你腦力勞力的雇主是否也可以對你吃豆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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