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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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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aoki_rin
有該注意到 而沒註明的
這不叫漏洞叫啥?

AND TO maxics

假設一樣的情況在台灣 我相信會有人故意在電話卡剩10分鐘能打的時候想辦法搞壞凹新的
如果這種情況多 那公司是否會對這種消費者進行抵制的行為?
像這樣 那你能不能說因為他不賠而就是破壞商譽?

單方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惡意的去利用公司條文未盡完善之處 無法如願時就來個商譽云云...這樣要怎麼維持下去?

所以我認為 商譽還是建立在雙方誠信之上吧

商家該注意的沒註明,那難道是買家的錯嗎?
買家幫商家發現漏洞,這對商家來說是良性的吧

如果說電信公司說電話卡壞掉可以換新,他當然該為其行為負責
而所謂的抵制的行為,是避免有人鑽漏洞,不是說不認賬不給換
那是兩回事,如果他電信公司不能維持,那也可以規定貨物售出概不退換

買家照遊戲規則來玩,何來不誠信的說法?
 
舊 2005-02-23, 05:26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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