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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引用:
作者kog781
這使我想起之前那個電漿電視的案例了,不知道後來怎樣了

財團用法律漏洞,賺取的是暴利
市民用商場的漏洞來投機,,賺的是小利
如果他真的在網路上po要大家來賺小利的訊息,
積少成多,那就是暴利了,到時候樓主所受到的非議,一定遠比現在還要多

至少樓主的行為,有可能讓家樂福注明,一人限退一件
代表他讓家樂福的遊戲規則有改善的機會,這對商家來說是良性的



如果這樣能讓
廠商和消費者,都能更進一步確保自己的權益.
才是好事.
 
舊 2005-02-23, 04:52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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