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oki_rin
說實在 如果每個人都這樣搞 那生意也都真的不用作了
至於商譽..這種東西是建立在"雙方"誠信之上的
故意要拿漏洞凹錢的...嘖...
不過反正就是有人會認為,為了利益,只要合邏輯,不犯法,那什麼都能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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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在溫哥華!在當地我買了一張20元加幣的長途電話卡,總共可打200次共360分鐘的長途電話卡,我才用一個月剩下不到100分鐘時,電話卡突然不能用了!我向當地電話公司反應,電話公司說會給我回應,我等了一個禮拜都沒消息,我自認倒楣,想再買一張電話卡時,沒想到他們竟然給了我一張全新的電話卡,以彌補我無法使用的那幾天,
我要表達的是,商譽的建立不是建立在"雙方"誠信之上的,你是一家公司,本就應服務及誠信的精神為你的顧客服務,今天要是我的電話卡失效發生在台灣,能讓你繼續使用就已經很不錯了,那還管你的損失,或者賠給你一張全新的!!
對我這顧客而言,下次我還會考慮用這家公司的電話卡,這就是商譽的建立!!
而今天家樂福既然打出買貴退十倍價差就應該維持它的誠信,跟消費者有何關係!他無法維持原先的誠信,那就是欺騙!!!!
對家樂福而言他失去了他的商譽!
那需要建立在"商方"誠信之上????
跟我門消費者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