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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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lang
呵呵. 當年想必那些民營業者是白痴, 都不願意做這種事情囉 ?
沒記錯的話, 當年華信說法是 "你每個月給我電路費 = 現在收的電路費 80-90% 我就給你"
這樣連拉平都不可能, 財團怎麼願意做呢 ?
(實際上出這種不可能的價格, 擺明了就是華信不願意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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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能說的不是很清楚...
原文裡寫的, 是說今天迴路收歸國有, 國家在將迴路的各項費用,
轉嫁給民營業者付費租用(包括租用權利金以及後續線路維護費用的分攤).
不過這樣一來業者的費用會增加, 民營業者當然不買帳.
民營業者才不是白痴,
現在很明顯就是民營業者只準備拿華電的線路來當二房東,
線路維護費用全部由華電去付, 自己當個線路中盤商賺錢就好了.
反正民營沒有自有線路,
就算真的開放用戶迴路租用, 還不是都跟華電租,
價格還是要看華電臉色...
唯有第二條替代線路出現才稱得上是競爭市場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