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sunland
這個在規劃固網開放民營時曾有這樣的方案,
不過財團不買帳, 只好又給華電去統包了...
|
呵呵. 當年想必那些民營業者是白痴, 都不願意做這種事情囉 ?
沒記錯的話, 當年華信說法是 "你每個月給我電路費 = 現在收的電路費 80-90% 我就給你"
這樣連拉平都不可能, 財團怎麼願意做呢 ?
(實際上出這種不可能的價格, 擺明了就是華信不願意釋出)
"好啦, 我女兒嫁給你, 但是因為她每個月會給我兩萬塊錢來報答我的養育之恩, 所以我也不算你太多, 兩萬塊錢打九折, 她工作 30 年, 因此你給我600 萬聘金我就便宜嫁給你了"
"你也可以分期付款, 不過就要每個月給我兩萬塊錢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