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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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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有誰把翻唱和抄襲批的一文不值?..
結果你挖到
1.王心凌和數字團所屬的這家經紀公司"喬傑立"本來就是以不要臉而聞名的了.
2.一個聽到"不想睡"差點從椅子上跌下來!說"唉~就不出一些好的嗎"
這兩個針對個案批評的,可以被你擴大到變成批評"翻唱和抄襲"的行為??
你未免太強詞了吧.. 請你講點道理可以嗎?
別人不能有不欣賞的個人和團體,甚至於一首歌???你能不能區分這和"翻唱和抄襲"行為的差異性呢???
看來是很難..~_~

反駁??
你是在反駁別人對"抄襲和翻唱"這種行為定義吧,
好吧.. 如果你真的覺的你的立場太孤單,所以勉強找一個"欣賞王心凌這位歌手的來壯勢 XD..
好吧..比例上呢? (那我覺的王心凌外型不差呢..腿好像蠻好看的... )
不管是不是事實.. 但你自己問的"說服力"呢..
依然還是不少人相同的認為..台灣歌手的抄襲和翻唱過於浮濫..並沒有多大改變。

動輒扯到"多數暴力"只能表示你詞窮無理了,不要亂冠東西出來,
沒有人在強迫你..並無所謂暴力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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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05-02-22, 06:52 A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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