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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86
引用:
作者bp4
小稜的條件沒辦法申請家庭因素補充兵(前面有網友說明了)
但家庭因素的替代役有機會,就是當公共行政的,可在家附近當

不過,家庭因素替代役跟三年半志願役
我還是覺得乾脆去三年半志願役好了
可以存比較多錢 (前提是不會亂花錢)


自我進修 + 放假比照公家機關 + 回家照顧父母親 + 替自己找好工作

就這樣來說 個人認為服家庭因素替代役會比較好
舊 2005-02-21, 03:13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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