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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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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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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IG
如果今天是經由法律判定確定此事件確實由死者所造成,那他被打死就是活該!
不過發生車禍當天,就把人家給打死!真的是無法無天!


這就是亂源的想法.
活該....什麼活該..那有人是活該的.
有錯也是要由法定後.由法來行該有的則.若活該就可自己來,還要法何用.
舊 2005-02-20, 03:09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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