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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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家庭因素申請補充兵役,門檻非常高的!!
建議直接打電話去當地的役政機關詢問吧
一般來說,幾乎是很難達到門檻的
經判定常備役體位役男家庭情況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服補充兵役:
一、 役男家屬均屬六十歲以上、十八歲以下或患有身心障礙,且均無工作收入,
由役男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而役男及其家屬除賴以居住之自用住宅(含基地)一棟外,
別無其他不動產,而其動產之資產總額在房屋稅納稅起徵點現值以下;
或有其他不動產,其不動產及動產之資產總額在房屋稅納稅起徵點現值以下。
二、 役男家屬均屬七十歲以上、十五歲以下或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無其他家屬照顧者。
三、 役男父母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作戰或因公致死亡或成一等殘,而役男無其他兄弟者。
前項役男家屬年齡之計算,以役男申請服補充兵役之日為計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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