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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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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板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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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nomad
老實說
以製造為導向的公司
專利權跟以設計為導向的公司完全沒辦法比
有些公司直接說他們是OEM所以沒有專利權問題
因為都是別人設計的他們只負責製造
有侵權也是別人的設計、別人的品牌



台灣廠商現在應該幾乎都是做ODM了吧

台廠OEM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台灣廠商轉型過程,台灣廠商應該踏入第3階段了吧,某些廠如acer會在第四階段
BenQ是在第三階段要踏入第四階段
OEM->ODM->ODM/自有品牌並重->自有品牌為主
舊 2005-02-10, 07:43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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