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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花大錢買設備擋P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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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本質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9
引用:
作者
GoodKIWI
這基本上上我們也沒理由抱怨,
有誰能說自己用P2P時沒下違法版權物。
不過官司還沒打就判有罪嗎?
日本Winny作者還在訴訟中,shaza也還沒敗訴。
不過我反而不能原諒TP,
老子花錢看LIVE秀,你給我放錄影帶。
就像我前面說的,現在已經改變做法不搞訴訟了,費時費錢又永遠扯不清
好比美國的槍枝該不該禁賣一樣,吵了幾十年以後繼續吵
兩方各說各話~緩不濟急
所以現在都是玩陰的,大家暗來暗去~你用p2p是抓資料寫功課,我就加設備『調節』頻寬
快又有效
2005-02-09, 03:56 PM #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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