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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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ny74
飆車是不對的,自已死就算了,但時常還會害到無辜的路人家破人亡,不過,守交通規則也不見得會沒事。
我就來講一下我的經驗: (我是不開快車的,我的車已有12年車齡,要快也快不到那去)
去年12月那一天是要到台北看資訊展,我從北二高(國道3號)上交流道,要切入連絡道路(也就是國道2號),然後再切入中山高北上。
就在國道2號上(國道2號是2線道),我走內線道,時速約95~100,我從不超速,因為繳不起罰單。
突然有一台BMW跟在我屁股後面一直閃燈及按喇叭,我雖然很想切到外車道讓他先走,但那天車流量很大,看了一下照後鏡,
不容許我切過去,如果再直線加速,讓他有縫細可超我車的話,我就就離前車太近且也超速了(車流量真的很大),所以就在等機會切到外車道好讓他,但那台BMW卻自行直接切到路肩,再切回內車道檔在我前面,且速度降到40,還在持續降,要逼我停車的樣子,此時前方路肩停了一台警車,BMW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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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你這篇.我也來說說我的經驗吧.只是處理的方式不太一樣.
我的車子是比你的車子更老的車了.1990年份的.只是因為我的車子有改裝過了.
所以常常遭人挑釁.我通常不會去理會.畢竟要跑贏我的車很多.只能在我後面吃煙的也不少.
所以我通常都是100再開.而且我幾乎都是開外線.有一次.快到嘉義時.在戰備跑道上.
因為大貨車在戰備道只能開外線車道.而且都會把速度降到80.所以我就切進內線車道.
並保持100的速度.突然.照後鏡閃了幾下.我看旁邊都是貨櫃車.因此我也沒辦法切入.
不到幾秒鐘.那部車子來到我的後方.是一部貨車.並一直開啟遠光燈直接照我.
我並不是加速.而是很火的降4檔.將轉速拉高.一樣維持100.
然後急踩一下煞車之後.在加速到100.時速應該有降到80了.
但是要回到100可是簡單的很.不過後面那部貨車就慘了.
我在照後鏡只看到遠光燈上下左右的亂射.整個車頭因為緊急煞車加上轉向而亂晃.
我當時的心態是這樣的.你亂用遠光燈.就別怪我亂用煞車燈.
雖然你的遠光燈有55W的亮度.但是絕對比不上我煞車燈的21W.
頂多讓你撞.然後叫警察處理.
1:為保持安全距離.高速公路規定距離前車為小型車應保持車速除以2.亦即跑100時.為50公尺.大貨車則為時速減去20.亦即90(20噸以上)-20為70公尺.
2:前方車輛在100公尺內.不得使用遠光燈照射.
以這兩點編成這個理由.我看到有動物跑過去.但是後面車子在很近的距離開啟遠光燈.
我根本看不太到路況.看到時就只能緊急煞車了....
我想.會哭的不是我...
這是一種不良示範.千萬不要這樣惡搞...
帶"噴子"沒有多了不起.緊急煞車時.在高速撞擊下.你還能帶著"噴子"走出來又沒有事情的話.
那我真是佩服.....那部車子的安全性
目前為止.在高速公路不保持距離.貼的很近的.發生車禍還能安全的走下來的.
請原諒我孤陋寡聞的.還沒有看過.況且.車禍之後.噴子還在車上的話.只會增加麻煩.
像這種帶"噴子"還這樣的.我只會當他是假的(還好我現在開車都跟大貨車一樣快.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