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公證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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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j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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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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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改成登記婚了嗎??應該還沒有吧?
沒有改的話 結婚是儀式婚而離婚是登記婚
儀式婚的意思是只要有二個成年人見証並在公開場合宣誓後
不管事後有沒有登記 都算是完成結婚的儀式
所以之前有案例 大學同學的班隊 在某次郊遊時 起鬨的宣誓後 全班見証 結果畢業後也分了
男的另娶 女的在多年後 找上門來 告男的重婚 結果 當然是成立且有效
後來男的當然請女方念在舊情 賠了百萬元後合解

離題離很大...拉回來拉回來
去法院公証還要自己帶見証人2位(沒有的話要找路人很麻煩)
結婚的二位及見証人都要帶身份証印章
不用帶戶口名簿 著裝的部份正式一點(其實是都可以啦)
証書總共有一式三份 一份在公証人處 二份自己帶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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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東二日賽-第二日單飛-我的自行車BLOG
心情不好時的好去處 一看就有好心情
舊 2005-01-25, 12:47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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