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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75
引用:
作者Eric6502
(微軟抓到某公司使用盜闆軟體, 該公司把 MIS 辭職, 說一切是他自做主張, 所以老闆是無辜的, 合理嗎? 哪個工程師要在沒有老闆授意的情況下幫公司用盜版軟體? 有功無賞, 打破要賠哩)

問:
1若公司使用非法軟體,會有何種法律責任?
2使用非法軟體如何認定?由誰來認定?
3若是員工自行灌錄軟體在公司使用,而公司並不知情,
 被查獲時,法律責任由誰來負擔?
4若該員工已離職,法律責任由誰來負擔?
5若遭人檢舉,將由那個主管機關負責處理?
6若無查獲非法使用軟體,檢舉人是否須負法律責任?

答:
1.違反著作權法,會有刑事責任
2.所謂非法軟體一般是指未經授權而盜拷的軟體,誰認定?如果案件在檢察署就是檢察官,如過在法院就是法官,如果有爭議,法院也可以將之送鑑定
3.刑事責任由員工自負,但負責人需充分舉證自己不知情,同時,員工是利用執行職務之機會,侵害他人著作權,公司需與員工連帶負民事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4.犯罪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的認定,以行為時為準
5.違反著作權法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可向檢察署提起告訴,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訴,或者不追究刑事責任,直接請求民事賠償
6.有可能構成誣告罪

老師有交代,做任何事都要送簽呈給老版批,不要相信口頭命令
保命文件要收好,否則出事,後果自負
舊 2005-01-24, 03:59 AM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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