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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6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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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242
引用:
作者Prowling
轉載自


司法小辭典:無過失責任

蘇家宏律師

  我們在生活中對於侵害到他人時,通常會說:「我不是故意的」或「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因為我已經很小心了。」藉以免去自己侵害他人之責任,也就是一般人認為只要不是出自於故意或過失的行為,不需要去苛責或追究,法律上稱為過失責任,而無過失責任就是不論是不是出於故意或過失的行為,都需要負責,簡言之:就是受到損害時,就算他人不是出於故意或過失皆要負賠償責任的意思。我們在法律上將無過失責任定義為:侵權行為之成立不以行為人之故意或過失為要件。



我覺得您引的例子很不適用

起哼明知 DRAM 速度不夠, 還修改 BIOS 降速降低產品性能(並且還用假****騙消費者)來配合 Remark 的記憶體, 根本就是故意的! (還敢說有嚴格的品管, 鬼扯!), (在電子公司, 沒有工程師敢自做主張搞這種事, 這種做法都是有高層同意才敢做的, 不然出了事怎麼辦, 一定有人會說為何是高層而不是工程師自做主張, 因為工程師都是保守的一群,認為產品冒險一定會出問題, 業務或老闆通常會想消費者跟他們一樣是笨蛋, 哪懂者麼多) (微軟抓到某公司使用盜闆軟體, 該公司把 MIS 辭職, 說一切是他自做主張, 所以老闆是無辜的, 合理嗎? 哪個工程師要在沒有老闆授意的情況下幫公司用盜版軟體? 有功無賞, 打破要賠哩)

一句上游混雜雜牌顆粒就想混水摸魚, 上游是誰? 是 Samsung 對吧, 不說我們也知道, 倒底是起哼自己 Remark 還是 Samsung 自己賣次級品給廠商, 這點要釐清, 不然我以後連 Samsung 的產品也不相信了

講到賠償就讓人想吐, 起哼竟想用 2300 的低價來回收証據, 真看不起消費者.....

希望法官能看到所有的討論內容, 讓起哼不能再哼了
     
      
舊 2005-01-22, 03:59 PM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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