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ch623
好像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這次事件發生的是在"替代役"上面.....
好像很多人都已常備兵的標準來看這次事件.....
有些人根本就不曉得現代的兵役制度常備役跟替代役有啥麼差別
我就是一個替代役男,服了快5個月了,我們在成功嶺新訓的時候
根本連槍都沒拿過,也沒學過任何所謂的戰鬥技巧
為什麼?因為我們以後下單位,去服各役別,有的在辦公室,有的在警局,消防局,學校,展覽館
政府認為那些軍事技巧根本都用不到,所以到20梯以後都已經取消掉了
以前的替代役是要接受軍事訓練的,但是現在幾梯都已經改制很多了
有些人都認為替代役是少爺兵,有背景有後台
卻不知道為啥有人可以服替代役
替代役就是以前的丙等體位,以前根本就不用當
很多人是體重過重,過輕,或是有隱疾,視力不良,扁平足,車禍受過傷,家庭因素等.....
其他就是專長申請~常備役轉替代役,這種專長申請是少之又少
所以說,請要用另一個標準來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