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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平
Golden Member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2,615
引用:
作者z.Azure
不論店家是否騙人
店家宣稱錸德品質或許沒錯
但是若 "ARITE" 非錸德自行生產或委託他人製造
那麼該商品無疑就是仿冒品
並且違反著作權法與公平交易法
或許你覺得光碟版面沒什麼
但是本身就已經是一種創作物
與他人幾乎相同的設計難道不涉及抄襲?
再來,公平交易法第二十條
一 、以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所普遍認知之他人姓名、商號或公司名稱、商標
、商品容器、包裝、外觀或其他顯示他人商品之表徵,為相同或類似
之使用,致與他人商品混淆,或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使用該項表
徵之商品者。
消費者真的活該嗎?難怪消基會欲振乏力
反正大家被騙習慣了, 也不差那一次是吧
如果一字之差不算騙人
或許啟亨應該聰明點
把 V-data remark 成 Sansung
看看 Samsung 告是不告

您在說的應該是削像權,RITEK,RIDATA,ARITA,TRAXDATA都屬錸德註冊,而國內註冊又分為好多好多種,而錸德只是文字上的註冊,並不是圖形上的註冊,此次文字上就有差很多了...

當光碟片註冊時,必須分為兩種,1.文字上的註冊,2.版面的註冊,3顏色的分類註冊..
通常依各商品全數註冊下來必須花費萬把元,這只是包函國內,並不包含國際,國際上註冊通常動則1~20萬元以上..
1.文字上的註冊,屬於字型字體是否相同,比如說A跟B就很明確不同
2.版面上的註冊,這就是人家常說的美術方面的才能,為什麼非常的不值錢,當您沒註冊時,或許有人延用您的註冊,就可以馬上推翻您的創作,除非您有能力找到更完善的資料,可以告訴法官說您的創作比它早,就可以註銷他的註冊,但一樣無法告訴,只能請他側銷所有相關商品,這就是目前法律上的盲點,目前還在修改中...
3.顏色的不同,也是可以註冊的,當產品顏色為紅,但跟這產品型式一模一樣,但為綠時,一樣可以註冊成功,雙方並無任何的法律約速,所以很多商品在註冊時,都用黑色底稿,也就是商品可以自由換顏色,不再被這項法律創作所約束到類似的產品,而無法控告..
為什麼我會知道,因為周昭的朋友太多人去聲請,花了一推錢,結果也是沒用,告訴時還要傷身又商財...
所以光碟片很少人註冊全面的圖形,通常只註冊文字而已,舉凡如MELODY,IOMEGA等,這樣
圖形才可以東換西換,讓人每天有新鮮感,您不覺得光碟片的圖形每張都大同小異,就差LOGO名稱不同..
舊 2005-01-19, 03:12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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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平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