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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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og781
不說出全部的事實,在法律上的定義不代表騙人,你手頭的資訊沒有店家來的多,那你活該要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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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店家是否騙人
店家宣稱錸德品質或許沒錯
但是若 "ARITE" 非錸德自行生產或委託他人製造
那麼該商品無疑就是仿冒品
並且違反著作權法與公平交易法
或許你覺得光碟版面沒什麼
但是本身就已經是一種創作物
與他人幾乎相同的設計難道不涉及抄襲?
再來,公平交易法第二十條
一 、以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所普遍認知之他人姓名、商號或公司名稱、商標
、商品容器、包裝、外觀或其他顯示他人商品之表徵,為相同或類似
之使用,致與他人商品混淆,或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使用該項表
徵之商品者。
消費者真的活該嗎?難怪消基會欲振乏力
反正大家被騙習慣了, 也不差那一次是吧
如果一字之差不算騙人
或許啟亨應該聰明點
把 V-data remark 成 Sansung
看看 Samsung 告是不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