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5861230
以後可能連GPU都會有RE的了 反正一切都是参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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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我很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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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消保會自己寫的文章
去刺啟亨放出來的氣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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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三不運動
http://www.cpc.gov.tw/main_education.htm
標示不全商品,不買
在現代自由經濟體制及高科技社會下,商品已高度複雜化、多樣化、科技化,消費者很難從商品本身瞭解其內容、用途,使用方法、有無危險等,因此,政府及企業經營者,均負有提供消費者此等資訊之義務,俾消費者得以為正確的選擇與合理的消費。
政府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經制定公佈商品本身、內外包裝、說明書上,提供詳盡的標示,標示的項目包括商品名稱,製造者名稱及地址、製造日期與有效期限,以及商品主要成分或材料、商品重量或容量,規格或等級等。
若商品有危險性,有效性或與衛生安全有關的問題,企業經營者還應標明用途及警告標明用途及警告標示與緊急處理危險方法,有效日期、使用與保存方法。此外,進口商品還應附中文標示及說明書,其內容不得較原產地之標示及說明書簡略。
為了保障自身的消費權益與安全,消費者應選購標示完全、清楚的商品,拒買來路不明的東西。消費者的拒買,不但能自保,更能進一步促使企業經營者確實遵守商品標示的有關規定,不賣標示不全或不明產品。
當您購買商品時,請依您購買商品之種類分別參考食品、藥品、包裝商品、服飾織品、玩具等各標示簡要診斷表,進行自我診斷,如發現有標示不全或不明之商品,請拒絕購買或消費,並主動向當地之主管機關提出檢舉,讓我們大家一起來維護消費者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