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官一開始以為是個案糾紛,進行一段時間之後,應該也發現到是廠商蓄意,所以才會開始往全面回收方向主導。
事實上,一開始廠商只同意良品更換,但消保官馬上就提出消費者已經不信任該廠商的問題,要求應該是退錢,所以,大家從2300開始吵
因為消保官一直詢問廠商最原始參考價格未果,所以乾脆講出3000元整這個價格
後來,啟亨不肯在雜誌網站公告回收,導致本次"協調會"可能毫無成果,於是主動決定發新聞稿,讓啟亨啞口無言。
我覺得,不能辜負消保官的好意,各網友如果有認識的店家,就請他們貼出代收啟亨9550顯示卡的服務(搞不好消費者就買一張新卡回去換),讓越多人知道越好。
說真的,這次"協調會"的結果真的超過我的預期。在以往,這種不會起火爆炸的電子產品糾紛(況且在外行人眼中還能正常使用),就算鬧到法院也沒啥實際效果。這次光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