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下我的意見
昨天能和該公司討論的就只有退換貨方式及金額的問題
其他相關法律問題該方律師直接挑明叫我們去找檢察官及調查局處理
堅持協調會上不處理相關問題
消保官也是相同態度
因此就能協調的單一議題上
出席人員不但沒有退守立場反而可說是佔了上風
我認為這並沒有什麼喪失尊嚴之處
而因為沒處理法律問題
因此出席的相關法律專業人員其實沒有多大用處
重點在雙方提出要求的正當性和合理性
及有無堅強的支撐理由
能從檢附購買證明及發票變成無條件退換貨
金額由2300到3000
我想這不是比誰講話大聲就可以達到的
當然有人會覺得不滿意
但是如前所述路並不是只有這一條
請您走司法途徑去要你要求的金額及尊嚴
但提醒你一點請個律師
該位漂亮的律師小姐在訴訟程序上一定可以給您大震撼
我相信通過國家考試的人
實力絕非泛泛之輩
(這樣沒錯吧,律師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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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一下
版上就是有一狗票人說東說西
我看你們表達能力邏輯推理都相當優秀
出面幫大家爭取一下如何
今天3000元關我屁事
有條件無條件換貨關我屁事
我是看到V大這麼熱血才受感召
台灣消費者為什麼這麼弱勢
就是只打嘴炮的人害的
試想如果昨天到場一兩百人或更多
有哪家媒體敢不用SNG伺候
因此我們也奉勸V大
吃力不討好的事做到對的起自己的程度就好
其他
關我們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