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eacore
消保官希望解決「個案糾紛」,不希望鬧更大,因此只允許3∼5名消費者留在會議室中。
看來消保官與廠商同一陣線~~
網友是為悍衛台灣商譽而努力, 難道只為了3000元才協商嗎?
四處奔走, 一天薪資合起來也比這個有價值....
台灣是仿冒王國不是沒有道理的, 廠商黑心, 還有協會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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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一開始以為是個案糾紛,進行一段時間之後,應該也發現到是廠商蓄意,所以才會開始往全面回收方向主導。
事實上,一開始廠商只同意良品更換,但消保官馬上就提出消費者已經不信任該廠商的問題,要求應該是退錢,所以,大家從2300開始吵
因為消保官一直詢問廠商最原始參考價格未果,所以乾脆講出3000元整這個價格
後來,啟亨不肯在雜誌網站公告回收,導致本次"協調會"可能毫無成果,於是主動決定發新聞稿,讓啟亨啞口無言。
我覺得,不能辜負消保官的好意,各網友如果有認識的店家,就請他們貼出代收啟亨9550顯示卡的服務(搞不好消費者就買一張新卡回去換),讓越多人知道越好。
說真的,這次"協調會"的結果真的超過我的預期。在以往,這種不會起火爆炸的電子產品糾紛(況且在外行人眼中還能正常使用),就算鬧到法院也沒啥實際效果。這次光一個"協調會"就讓啟亨作出全面回收退錢的動作,我想其他廠商一定都看傻眼了
只是,我覺得律師妹妹回事務所可能會被罵得很慘

,因為這是台灣消費糾紛中前所未見的事啊!
說真的,此例一出,台灣的消費者權益又往前跨一大步了
remark的事交給三星,我們只要讓很多人知道啟亨9550記憶體是remark,消保官新聞稿說回收退3000元,這就非常好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