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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n.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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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n.styl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大寮】
文章: 170
我是覺得 既然要走了 就狠一點吧
不過盡量使臉色不要太差 畢竟你不知道何時會在碰到他
就找個理由搪塞
給你一個建議 換了之後就不要在想了
放輕鬆 沒啥事情不能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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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愛 不是擁有 相愛 不如相知 ╭★


                          LOVE NANAKO~
舊 2005-01-18, 09:15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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